在我的觀念裡,每個人都可以是講師,因為講師就是: 1、「不論在台上或台下,願意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、理念與經驗。」 2、「這些想法、理念與經驗,不是隨口說說,而是先有準備。」

所以每個人都可以成為「講師」, 因為「講師」可以只是一種「角色」, 未必是一種「身份」。 至於要成為一位「好講師」,則要符合下列三個定義: 1、「能夠用一分鐘講清楚,一般人一年才能懂的觀念。」 2、「先辨識聽眾的頻率,再用同樣的頻率說出對方能接受的觀念。」 3、有吸引對方「願意聽下去」的能力。 如果想從「角色」變成一種「身份」,就是個人的另一種選擇了。